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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宝网 2016年3月 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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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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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篇
江苏市
自2016年4月1日起,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218940元(18245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2364元(2697元/月)
惠州市
自2016年3月1日起,全市失业保险费率保持现行的1%不变,其中用人单位费率由0.5%调整为0.8%,个人费率由05%调整为0.2%。政策执行期到2020年底。
厦门市
自2016年3月1日起,厦门户口性质投基本医疗险种原单位比例为:8%,现调整为:7%,非厦户口性质投基本医疗险种原单位比例为:4%,现调整为:3%。
上海市
自2016年4月1日起,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19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9元/小时
上海市
自2016年4月1日起,市区失业保险金提高到1415元/月、1470元/月、1520元/月
上海市
自2016年4月1日起,2016医保年度(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和小城镇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均从39万元提高到42万元。
上海市
自2016年1月1日起,养老险种原比例为:21%,现调整为:20%,失业险种原比例为:1.5%,现调整为:1%,基本医疗险种原比例为:11%,现调整为:10%
上海市
自2016年4月1日起,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126元
上海市
自2016年4月1日起,本市致残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最低标准调整为:致残一级5350元/月
苏州市
自2016年4月1日起,我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218940元(18245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2364元(2697元/月)
西安市
自2016年1月1日起,因工死亡职工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623900元。
西安市
自2016年4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最高限额标准为2700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最高限额标准为2500元
西安市
自2016年4月1日起,生育多胞胎的,在原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胎增加300元
甘肃省
庆阳市
自3月1日起,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报销伙食补助费按照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省内每天为2%,省外每天为3%,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南通市
自2016年1月1日起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140元提高到180元(1月补录)
江苏省
自2016年至2018年全省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由2%下调至1.5%,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1.5%下调至1%,个人缴费比例0.5% 不变
南通市
自2016年至2018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由2%下调至1.5%,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1.5%下调至1%,个人缴费比例0.5% 不变
南通市
自2016年1月1日起起调整
南通市
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标准1770元/月
海南省
自2016年5月1日起起调整南通市
最低工资标准:1430元/月、1330元/月、128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2.6元/小时、11.7元/小时、11.3元/小时
云浮市
自2016年3月1日起,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行规定的2%降至1%
肇庆市
自2016年3月1日起,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行规定的2%降至1%
广东省
自2016年3月1日起,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行规定的2%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费率降至0.8%,个人费率降至0.2%
珠海市
自2016年3月1日起,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行规定的2%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费率降至0.8%,个人费率降至0.2%
阳江市
自2016年3月1日起,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行规定的2%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费率降至0.8%,个人费率降至0.2%
汕头市
自2016年3月1日起,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的2%调整为1%
揭阳市
自2016年3月1日起,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的2%调整为1%,其中,用人单位费率调整为0.8%,个人费率调整为0.2%
揭阳市
自2016年3月1日起,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2408元、上限为14958元
汕尾市
自2016年3月1日起,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暂由2%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费率由1.5%降至0.8%,个人费率由0.5%降至0.2%
湛江市
自2016年3月1日起,生育保险费率暂由现行规定的1%降至0.5%
法规篇
【国务院】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
【人社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
【人社部】关于宣布失效和废止一批文件的通知
【北京】关于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广东】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参考样本)的通知(补录)
【广东】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补录)
【上海】关于2016年度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医保待遇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
【上海】关于本市基本医疗保险2016医保年度转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海】关于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生育、失业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
【上海】关于调整本市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
【湖北】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黑龙江】关于提高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补助金标准的通知(补录)
【黑龙江】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
【贵州】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意见(补录)
【青海】关于提高2016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
【新疆】关于社会保险缴纳地与就业所在地分离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
【天津】关于印发天津市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审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陕西】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严厉打击社会保险欺诈犯罪的通知
【陕西】关于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和费用征缴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西】关于2016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核定基数的通知
【陕西】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原工伤残人员残疾抚恤金标准的通知
【海南】关于创业孵化基地“以奖代补”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湖南】关于印发《湖南省创业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南】关于调整本市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标准的通知
【广西】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安徽】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补录)
【安徽】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广州】关于解决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山】关于有关婚假产假待遇执行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
【肇庆】关于印发《肇庆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补录)
【肇庆】关于大力培育人力资源做好企业用工服务工作的通知
【韶关】韶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湛江】关于印发湛江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通知
【江门】江门市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补录)
【汕头】关于印发《汕头市民政局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东莞】关于全面推开非本市户籍职工在莞就读子女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厦门】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
【大兴安岭】大兴安岭地区城乡医疗救助暂行办法
【庆阳】关于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报销伙食补助费等有关待遇的通知
【成都】关于印发《成都市建筑业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西安】关于全面实行网银支付工作的通知
【济南】关于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的通知
【济南】关于调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的通知
【大连】关于印发《大连市建设领域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本溪】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支付比例的通知
【徐州】关于印发《徐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实施办法》的通知
【泰州】关于调整2016年度市区城镇居民及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
【南京】关于印发《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申报审核办法》的通知
【泰州】关于印发泰州市工伤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
【南通】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通知
【南通】关于提高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通知
【西安】关于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
【西安】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西安】关于调整因工死亡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的通知
【荆门】关于发布2016年荆门市部分工种(职位)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
【苏州】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
【佳木斯】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鹤壁】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南宁】关于做好南宁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铜陵】关于加快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补录)
【六安】关于印发网络创业认定办法的通知
【淮南】关于办理企业职工退休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补录)
案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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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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