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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宝网 2015年10月 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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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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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篇
海南省
从2015年10月1日起,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费率由本单位从业人员缴费工资总额的0.6%降低为0.5%;工伤保险费率比例从0.5%调整为0.4%。
湖南省
从2015年10月1日起,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从0.7%调为0.5%
石家庄市
自2015年10月1日起,按0.4%费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费率调整为0.25%;按0.8%费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费率调整为0.5%
福州市
从2015年10月1日起,工伤原比例为0.5%的,现调整为0.45%,生育原比例为:0.7%的,现调整为0.5%
潮州市
从2015年10月1日起,职工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由用人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的0.8%调整为0.5%
茂名市
从2015年10月1日起,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从0.8%调整为0.5%
清远市
从2015年10月1日起,生育保险费由原按照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征收改为按照职工工资总额0.5%的比例进行征收
湘潭市
从2015年1月1日起,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分别为1554元,合计最高月缴存额为3108元(即最高基数为31080元)
清远市
从2015年10月1日起。已参保单位按目前实行浮动费率核定后的在征费率的90%为基数征收工伤保险费
江门市
从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对职工生育保险费率实施优惠政策,职工生育保险按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缴费
贵阳市
自2015年10月1日起,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费率由0.7%降低至0.5%
湖南省
从2015年3月1日起,全省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2%降至1.3%,个人缴费比例由原来的1%降至0.7%
阳江市
从2015年1月1日起,生育基数下限调整为3776,上限调整为11328,比例调整为0.7%
梅州市
从2015年10月1日起,职工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由用人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的0.8%调整为0.5%
肇庆市
从2015年10月1日起,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的1%降低为0.5%缴纳
湛江市
从2015年11月1日起,一、二、三类行业工伤保险缴费基准费率分别由0.5%、1.0%和2.0下调为0.25%、0.5%和1.0%
中山市
从2015年11月1日起,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统一由1%下调至0.8%
揭阳市
从2015年11月1日起,工伤保险缴费费率调整为0.5%,缴费基数下限为2408元,上限为14958元
三明市
从2015年10月1日起,生育保险各类参保企业缴费费率由原0.7%调整为0.5%
三明市
从2015年10月1日起,一类至八类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分别调整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
莆田市
从2015年10月1日起,机关、各类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含正式编制人员、聘用合同工和临时工)按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35%缴纳生育保险费
珠海市
从2015年10月1日起,职工生育保险费率由0.7%降低至0.5%
珠海市
从2015年10月1日起,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由0.4%(一类)、0.8%(二类)、1.2%(三类)下调为0.2%(一类)、0.5%(二类)、0.8%(三类)
潮州市
从2015年10月1日起,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生育保险费率由0.4%降低为0.2%,其他用人单位生育保险费率由0.8%降低为0.5%
泉州市
从 2015年10月1日起,企业生育保险费率下调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 0.5%,参加生育医疗费用统筹的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费率为 0.35%
宿州市
从2015年10月1日起,国家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为0.4%,企业为0.5%,其他单位可选择上述任一种费率
宿州市
从2015年10月1日起,一类至八类行业工伤保险缴费基准费率分别为0.2%、0.4%、0.7%、0.9%、1.1%、1.3%、1.6%、1.9%
南通市
从2016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以本单位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按8%的单位费率缴费
浙江省
从2015年11月1日起,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860元、1660元、1530元、1380元四档
哈尔滨市
从2015年10月1日起,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480元、1270元、1120元、1030元四档
成都市
从2015年10月1日起,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从0.6%调整为0.5%
贵州省
从2015年10月1日起,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调整为1120元/人/月
广西从2015年10月1日起,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工伤保险费率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
法规篇
【人社部 财政部】关于为抗日战争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发放一次性慰问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上海】关于修改《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的决定
【天津】关于印发天津市工伤预防项目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
【北京】关于做好北京市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9月补录)
【福建】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实施办法》的通知
【宁夏】关于做好技师学院和特殊教育院校部分毕业生同等享受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工作的通知(9月补录)
【宁夏】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9月补录)
【哈尔滨】关于做好2015年度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因病退休(职)工作的通知
【广东】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意见
【台州】关于印发《台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秦皇岛】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待遇的通知(9月补录)
【梅州】梅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
【茂名】关于印发茂名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通知
【铜陵】铜陵市建筑领域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暂行办法(9月补录)
【南通】关于印发《南通市职工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
【南通】关于调整2015年度工伤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
【连云港】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筑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9月补录)
【黄冈】预防和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实施办法(9月补录)
【呼和浩特】关于调整全市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岗位补贴标准的通知
【湖北】关于创新社会保险政策和服务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贵阳】关于调整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案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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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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